饮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实施方案(2017版)
(征求意见)
第一章条例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搞好饮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条例全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下称细则)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制订饮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细则应与细则融合应用,适用饮品生产许可证核查工作中。仅有包裝场所、工艺流程、机器设备,沒有详细的制造标准,不予以生产许可证。
第三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饮品商品,就是指通过定量分析包裝、可立即饮用或自来水冲泡饮用、乙酸乙酯成分不超过质量浓度0.5%的产品。包含:瓶(桶)装饮用水、汽水(碳酸饮料)、茶(类)饮品、蔬果汁类以及饮品、果汁饮料、营养粉和别的饮料类。
第四条 本细则中采用的文档、规范根据引入变成本细则的內容。但凡引入文档、规范,其最新版(包含全部的调整单)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五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瓶(桶)装饮用水,就是指以立即来自地表、地底或公共性恒压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封口于包装制品及产品中可立即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类型序号0601,包含:饮用天然矿泉水、包裝饮用水(饮用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别的饮用水)。
第六条 饮用天然矿泉水就是指从地底最深处当然涌出的或经钻探收集的,带有一定量的矿物、营养元素或别的成份,在一定棚域未受环境污染并采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水;在一般来说,其成分、总流量、水的温度等动态性指标值在纯天然周期时间起伏区域内比较稳定。
第七条 包裝饮用水就是指密封性于合乎食品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塑料包装材料及产品中,可供立即饮用的水(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
第八条 生产制造场地一般应设定污水处理棚、灌装防护棚、包裝棚、原料采购及包装制品库房、制成品库房。选用可资金周转的器皿生产制造瓶(桶)装饮用水,应独立开设资金周转器皿的定期检查预备处理棚。资金周转器皿不可户外储放,以防遭受环境污染。如应用食用添加剂(汽体以外),应设定配料棚。
第九条 生产制造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测棚等)、一般工作棚(污水处理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资金周转器皿的查验棚等)、准清理工作棚(配料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等)。
第十条 生产制造场地或生产制造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十一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并设定风淋室设备。选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的吹瓶、灌装、封盖(密封)一体,且其内部结构产生清理工作条件的机器设备并不建在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通道并不设定以上设备。
第十二条 灌装防护棚对室内空气开展过虑净化处理解决,应改装气体过滤系统并定时清理,灌装防护棚气体洁净度等级(飘浮颗粒、沉降菌)静态数据时要做到10000级且灌装部分应做到100级,或总体洁净度等级做到1000级。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水存储机器设备(源水供水压力罐、制成品水供水压力罐等)、水净化设备、清理消毒杀菌系统软件、清理消毒机(瓶、桶和盖清理消毒杀菌)、自动式灌装封盖机器设备(严禁手工制作灌装、封盖)、全自动喷码设备等。
食品工业自来水供水压力罐应安裝消防呼吸器。如选用吹灌旋一体机器设备,且设备内置空罐除灰和瓶塞消毒杀菌作用,并不独立设定清理消毒机。食用添加剂的加上务必选用机械自动化机器设备,严禁人力加上。
来源于非公共性恒压供水系统的水做为生产制造用源水如饮用天然矿泉水和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应选用封闭式管路开展运输,避免 环境污染,不能用器皿运往外地灌装。
第十四条 水净化设备应包含:粗滤机器设备、精滤设备、除菌/杀菌机器设备(如臭氧消毒机及搅拌设备、紫外光灭菌设备、过滤除菌机器设备)等,饮用矿泉水还应具备反渗透装置或蒸馏设备或别的去正离子机器设备。如应用过滤除菌机器设备,滤膜孔径应起码做到0.45μm的规格型号。
第十五条 如应用资金周转器皿生产制造瓶(桶)装饮用水,还应配置空桶外洗机、空桶拔盖机、空桶全自动内洗消毒机、灯检机器设备、桶口热塑封膜包囊密封性机器设备。
资金周转运用的空桶的里面清理消毒机应是持续自动化机械,最少包含:预清理、洗洁剂清理、消毒液清理、水清洗、制成品水清洗等,且不少于10个清理消毒杀菌工序(含沥干加工工艺)。
如应用塑料制品等软包装材料生产制造瓶(桶)装饮用水,灌装机器设备应具备洗膜杀菌或紫外光等除菌设备,选用复合包装袋等灌装的,顶盖、旋盖等应彻底自动化技术。
第十六条 瓶(桶)装饮用水制造业企业应具备的检查机器设备最少包含: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浊度计、酸度计和电导率仪(适用矿泉水)、电子分析天平(0.1mg)(规范实验试剂选用铂钴酶活性测定测饱和度时并不必须)及相应的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十七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一般包含:对水源水的粗滤、精滤、除菌、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饮用矿泉水、别的饮用水还包含去正离子净化处理(离子交换法、ro反渗透、水蒸气蒸馏等),别的饮用水还包含配料等加工工艺。
实际商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水源水操纵。以来源于公共性恒压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制造用源水的,应按时检测pH值、氧化还原电位、高锰酸盐指数等水源水体状况;以来源于非公共性恒压供水系统的地面水或地表水为生产制造用源水的,应检测水体起伏状况(如水的温度等),判断水源是不是遭受外界的影响造成出现异常。检测頻率为每一年夏汛和枯水期各最少一次,碰到特殊情况如大地震、水灾时,应提升检测频次。
第十九条 过虑(粗滤、精滤)操纵。应用石英砂过滤器、碳过滤装置、保安过滤器、反渗透设备、膜过滤装置等,公司解决其过虑实际效果开展按时检测和纪录,如膜过滤设备应该有滤纸一致性检测仪表盘(如气压表),还应依据过虑实际效果按时拆换滤纸或过滤材料、按时反清洗和清理。
第二十条 去正离子净化处理操纵。矿泉水以及他饮用水有该工序的,应按时检测并纪录净化处理水平;应用离子交换树脂开展净化处理的,离子交换树脂及再造用盐务必合乎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配料操纵。有该工序的,解决配料名字、拿货時间、生产批号等开展严苛核查和纪录,配料设备应按时校正;配料应核查确定。
第二十二条 除菌操纵。选用臭氧杀菌加工工艺的,应在确保除菌作用的条件下严控二氧化碳浓度,防止或降低溴酸盐造成。选用紫外线杀菌加工工艺的,应按时监管紫外线强度;当紫外线强度减少到要求规定下列时,应立即拆换,维持紫外灯管表层的清理。选用过滤除菌加工工艺的,应按时拆换滤纸或过滤材料、按时反清洗和清理,查验滤纸特性等。
第二十三条 灌装封盖的操纵。商品灌装前要设定对应的脏东西操纵设备,并按生产工艺流程规定操纵灌装溫度、灌装量等,封盖(口)应操纵封盖扭距、封盖工作压力等封盖密闭性主要参数。灌装封盖后解决商品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二十四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二十五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二十六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源水来源于公共性恒压供水系统的,水体应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GB 5749)的规定;来源于非公共性水系統的(地面水、地表水)生产制造源水,水体应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GB 5749)对日常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要求(pH值以外),源水将解决后,食品工业自来水水体应做到GB 5749的规定,饮用纯天然纯净水水源水应合乎《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的要求。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采掘须经有关监管机构的准许,有《取水许可证》(依据地区实际现行政策实行);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还应该有水源点评汇报、《采矿许可证》(依据全国各地现行政策实行)、水源水体追踪检测汇报;别的饮用水加上的化学物质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循环系统运用的桶应满足有关要求,由食品级不锈钢聚碳酸(PC)等原材料做成,回收利用后需要检验是不是损坏,是不是遭到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应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原水的解决、配料(有该工序的)、除菌、灌装封盖、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污水处理应要求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有配料加工工艺的,需核查确定。除菌应要求除菌方法、除菌标准和杀菌作用的评价方法。灌装封盖应要求封盖的方式、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确保密封严实、不危害器皿、不破坏水体。
生产过程中应定期维护清洁剂和消毒液浓度值(或主要参数),认证瓶(桶)及盖的清洁消毒杀菌实际效果、消毒液残余状况,并纪录。资金周转用桶的清理应设定有效的清洗時间、工作压力、洗洁剂和消毒液的含量等,保证空桶清理消毒杀菌实际效果。立即与设备或包裝触碰的空气压缩,应通过去油、除水、过虑解决。
第二十八条 应根据《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包裝饮用水生产制造环境卫生标准》(GB 19304),并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附则《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制订检测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材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型式试验的管理规定。
检验能力最少达到菌数、大肠杆菌、浊度(必需时)、二氧化碳浓度(有此加工工艺的)、导电率(矿泉水)、pH值(纯净水必须)、饱和度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测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测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测方式开展确定。
第三十条 检测管理方案应要求型式试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商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测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型式试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质量检验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所申请瓶(桶)装饮用水的种类(喝天然矿泉水、包裝生活用水)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商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测。针对既生产桶装水又生产桶装纯净水的,应优先选择检测桶装纯净水商品。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担;检测新项目按商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三章碳酸饮料(碳酸饮料)生产批准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三十三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批准管理方法的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就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充进一定量二氧化碳气体,不包括由发醇本身造成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碳酸饮料)生产批准类型序号0602,包含: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香型碳酸饮料、可口可乐型碳酸饮料、别的型碳酸饮料。
水果汁型碳酸饮料就是指带有一定量水果汁的碳酸饮料,如:橘汁碳酸饮料、果汁碳酸饮料、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碳酸饮料。
果香型碳酸饮料就是指以果香香料味为关键香味成份,带有少许水果汁或没有水果汁的碳酸饮料,如:橘子味汽水、青柠檬味碳酸饮料。
可口可乐型碳酸饮料就是指以可口可乐香料或相近可乐果浓香型的香料为关键香味化学成分的碳酸饮料。
别的型碳酸饮料就是指以上三类之外的碳酸饮料,如:盐汽水、姜汁汽水等。
第二节生产场地审查
第三十四条 生产场地一般应设定:污水处理棚、灌装防护棚、包裝棚、调料棚、原料采购及包装制品库房、制成品库房。如选用可资金周转的器皿生产碳酸饮料(碳酸饮料),还应独立开设资金周转器皿查验、预洗间。
第三十五条 生产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类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测棚等)、一般工作棚(污水处理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资金周转器皿查验棚等)、准清理工作棚(调料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
第三十六条 生产场地或生产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三十七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设备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如选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灌装和密封都是在无菌检测密闭式自然环境下的灌装机器设备;生产非立即喝商品[如饮料浓浆],灌装防护棚通道并不设定以上设备。
第三十八条 准清理工作棚及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清理工作棚应安裝初效与立效空气净化系统,确保室内空气循环系统频次10次/h以上。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三十九条 生产机器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水净化设备、调料机器设备、过滤装置、混比机、瓶及盖的清洁消毒杀菌设备(吹灌旋一体机器设备内置空罐除灰和瓶塞消毒杀菌作用的以外)、全自动灌装密封机器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等。
第四十条 检测机器设备一般应具备: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高倍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二氧化碳测量设备、电子分析天平(0.1mg)及有关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四十一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碳酸饮料一般包含:原料(包括水)的解决、配制、炭酸化、瓶及盖的清洁消毒杀菌、灌装密封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实际商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但其工艺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四十二条 碳酸饮料生产公司解决生产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原料(包含生产自来水)应保证处置后做到生产加工工艺规定,并纪录各类监管指标值。
常见原辅材料水果汁、清甜味料、酸值调理剂、食品防腐剂、添加剂、香料及CO2等,应操纵原料品质,依据必须实现过虑,防止造成凝结,导致沉积。
有配制加工工艺的,应操纵并纪录加料类型、总数及其加料次序;原辅材料资金投入运输系统软件需有适合规格型号的过滤装置或别的等效电路的去杂对策;依据生产加工工艺规定,开展拌和、加温、隔热保温等使用的,应监管和纪录有关加工工艺主要参数。
炭酸化应操纵致冷打气工艺流程,监管纪录制冷溫度、CO2渗入量等主要参数;CO2储槽应定检;制冷设备致冷工作能力应达到炭酸化加工工艺规定,监管纪录料液溫度。
灌装密封时,在商品灌装前要设定脏东西控制方法,操纵灌装溫度,依照净重规定定量分析灌装;密封(口)应操纵密封扭距、密封工作压力等密封密闭性主要参数,保证商品密封性。灌装密封后解决设备的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四十三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工作人员、生产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四十四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四十五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自来水应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
常用二氧化碳应是食用添加剂级并合乎其商品标准。应用初级农产品及其萃取蔬果汁的,解决农残开展检查并符合要求。应用玻璃瓶子的,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 4806.5);可乐瓶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的需要等。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创建商品秘方管理方案,注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执行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创建生产全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全过程原水的解决、配制、炭酸化、灌装(包裝)、灯检或全自动检测、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有污水处理工艺的,应要求污水处理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配制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炭酸化应要求制冷溫度、CO2渗入量等主要参数。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确保生产场地、生产机器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商品及包裝在生产全过程中被环境污染。瓶(罐)、盖应按时开展微生物菌种监管(吹灌旋一体机器设备内置空罐除灰和瓶塞消毒杀菌作用的以外)。
第四十八条 应根据《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饮料生产环境卫生标准》(GB 12695)附则A《饮料生产过程的微生物菌种监管程序流程手册》,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四十九条 应制订检测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材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型式试验的管理规定。
碳酸饮料公司的检验能力最少达到感观、二氧化碳气容积、菌数、大肠杆菌、高锰酸盐指数(有此加工工艺的)、浊度(必需时)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测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测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测方式开展确定。
第五十条 检测管理方案应要求型式试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商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加工工艺、停工三个月以上修复生产前、在出厂检测結果与正常的生产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型式试验;应要求储存在出厂检测存留试品,样品储存限期不少于商品保存期。
第七节研发产品质量检验
第五十一条 按所申请碳酸饮料的种类(优先选择提取的先后顺序分别为别的型碳酸饮料、可口可乐型碳酸饮料、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香型碳酸饮料)和产品执行标准,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商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测。
第五十二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担;检测新项目按商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四章茶(类)饮料生产批准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五十三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批准管理方法的茶(类)饮料就是指以茶或茶叶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茶粉(包含速溶性茶粉、碾磨茶粉)或同时以茶的茶青为原料,加上或不添加食品类原料和(或)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液态饮料。茶(类)饮料生产批准类型序号0603,包含:原茶汁(汤色)、茶提取液、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奶茶店饮料、复(混)合茶饮料、别的茶(类)饮料。
原茶汁(汤色、纯茶饮料)就是指以茶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茶粉(包含速溶性茶粉、碾磨茶粉)或同时以茶的茶青等为原料,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维持原茶汁应该有口味的液态饮料。
茶提取液就是指选用物理方法从茶叶水萃取液中去除一定百分比的水份经粗加工做成,放水还原后具备原茶汁应该有口味的液体产品。
茶饮料就是指以茶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茶粉(包含速溶性茶粉、碾磨茶粉)或同时以茶茶青等为原料,可加上食品类原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液态饮料。
果汁茶饮料就是指以茶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茶粉(包含速溶性茶粉、碾磨茶粉)等为原料,添加水果汁(新鲜水果粉)等食品类原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液态饮料,果汁茶饮料的水果汁成分应≥汁茶(质量浓度)。
奶茶店饮料就是指以茶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茶粉(包含速溶性茶粉、碾磨茶粉)等为原料,添加乳或奶制品等食品类原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液态饮料,奶茶店饮料的蛋白质含量应≥茶饮料是(质量浓度)。
复(混)合茶饮料就是指以茶和植(谷)物的水萃取液或其提取液、干躁粉为原料,生产加工制作而成的具备茶与植(谷)物混和口味的液态饮料。
别的茶(类)饮料就是指以上茶饮料以外的茶饮料。
第二节生产场地审查
第五十四条 生产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类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测棚等)、一般工作棚(污水处理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等)、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调料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
针对有后除菌加工工艺的,灌装防护棚可建在“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可建在“一般工作棚”。
第五十五条 生产场地或生产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五十六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清理工作棚应达到相对应气体洁净度等级规定,为10千级清理棚。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除以上规定:应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的灌装机器设备;应用灌装和密封(封口)都是在无菌检测密闭式自然环境下开展的灌装机器设备的;生产非立即喝商品[如食品类工业级提取液]。
第五十七条 准清理工作棚及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配有气体解决设备和室内消毒设备。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五十八条 生产机器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水净化设备、配料设备、过滤装置、杀菌机器设备、全自动灌装封盖机器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混比机(适用炭酸型茶饮料)等。
第五十九条 检测机器设备一般应具备: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原子吸收光谱、二氧化碳测量设备(炭酸型茶饮料必须)、电子分析天平(0.1mg)及相应的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六十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茶(类)饮料一般包含:原料(包括水)的解决、配制(或不调配)、过虑、杀菌(杀菌)、瓶及盖的清洁消毒杀菌、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茶提取液一般包含:茶的获取(或茶茶青的打汁)、去渣、离心式(或过虑)、萃取、杀菌(杀菌)、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实际商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六十一条 茶(类)饮料制造业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解决后的水应做到生产工艺流程规定,监管并纪录各类指标值,防止商品造成沉积。
茶的提纯应监管纪录提纯的溫度、時间,过滤装置直径应合乎生产工艺流程规定。
有配制加工工艺的,应操纵并纪录加料类型、总数及其加料次序;原辅材料资金投入运输系统软件需有适合规格型号的过滤装置或别的等效电路的去杂对策;依据加工工艺规定,开展拌和、加温、隔热保温等使用的,应监管和纪录有关加工工艺主要参数。
有杀菌工艺流程的,严苛监管危害杀菌实际效果的技术主要参数(如杀菌溫度、時间等)并纪录,杀菌机器设备应按时校正并纪录,针对杀菌实际效果开展监管并纪录。
灌装封盖时,在商品灌装前要设定脏东西控制方法,操纵灌装溫度,依照净重规定定量分析灌装;封盖(口)应操纵封盖扭距、封盖工作压力等封盖密闭性主要参数,保证商品密封性。灌装封盖后解决设备的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六十二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六十三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六十四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自来水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常用的茶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等规范的要求;不可应用茶氨酸、现磨咖啡由于原料调配茶(类)饮料。
第六十五条 公司应创建商品秘方管理方案,注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执行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六十六条 公司应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原水的解决、配制、过虑、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或全自动检测、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有污水处理工艺的,应要求污水处理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
茶(类)饮料的茶运输车辆应洁净无臭味,不可与化工品、成品油、化肥等危险物品一同运送,不可与有明显气味的食材或其它物件一同运送。茶应存储在自然通风、干躁的条件中,不可与其它有明显气味的原辅材料一同存储。以茶提取液为原料时,非无菌检测包装袋的茶提取液应在4到10℃冷冻遮光存储,并监管纪录溫度。应用生乳,生乳应在0到4℃存储,并监管纪录溫度。
配制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饮料自来水需脱氯时,应检测高锰酸盐指数是不是除去充足。后杀菌工艺流程应该有溫度、時间的纪录,并按时查验是不是到达规范规定。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确保生产制造场地、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商品及包裝在生产过程中被环境污染。
第六十七条 应根据《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饮料生产制造环境卫生标准》(GB 12695)附则A《饮料生产过程的微生物菌种监管程序流程手册》,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六十八条 应制订检测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材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型式试验的管理规定。
茶(类)饮料公司的检验能力最少达到感观、茶氨酸、菌数、大肠杆菌、pH值、高锰酸盐指数(有此加工工艺的)、浊度(必需时)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测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测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测方式开展确定。
第六十九条 检测管理方案应要求型式试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商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测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型式试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质量检验
第七十条 按所申请茶(类)饮料的种类(原茶汁(汤)、茶提取液、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奶茶店饮料、复(混)合茶饮料)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商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测。
第七十一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担;检测新项目按商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五章果蔬汁类以及饮料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七十二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果蔬汁类以及饮料商品包含以新鲜水果和(或)蔬菜水果(包含可食用的根、茎、叶、花、果子)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液态饮料,不包括原果(蔬)汁(浆)小于5%的果香饮料。果蔬汁类以及饮料生产许可证类型序号0604,包含:果蔬汁(浆、萃取果蔬汁(浆)、果蔬汁(浆)类饮料。
第七十三条 果蔬汁(浆)就是指以新鲜水果或蔬菜水果为原料,选用物理方法(机械设备方式、浸水提等)做成的可发醇但未发酵的液汁、浆体产品;或在萃取果蔬汁(浆)中添加其生产过程中去掉的相等水份还原做成的液汁、浆体产品,如原榨果汁(非还原水果汁)、果汁(还原水果汁)、蔬果汁、果浆(蔬菜水果浆)、复合型果蔬汁(浆)等。
第七十四条 萃取果蔬汁(浆)就是指以新鲜水果或蔬菜水果为原料,从选用物理方法压榨的水果汁(浆)或蔬果汁(浆)中去除一定量的水份做成的,添加其生产过程中去掉的相等水份还原后具备水果汁(浆)或蔬果汁(浆)应该有特点的产品。带有不少于二种浓缩汁(浆)、或萃取蔬果汁(浆)、或浓缩汁(浆)和萃取蔬果汁(浆)的产品为萃取复合型果蔬汁(浆)。
第七十五条 果蔬汁(浆)类饮料就是指以果蔬汁(浆)、萃取果蔬汁(浆)为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料和(或)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产品,如:果蔬汁饮料、果实(浆)饮料、复合型果蔬汁饮料、果蔬汁饮料浓浆、发醇果蔬汁饮料、新鲜水果饮料等。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
第七十六条 生产制造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测棚等)、一般工作棚(以蔬菜水果为原料的清理棚、污水处理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等)、准清理工作棚(杀菌棚、调料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生产制造食品类工业级提取液(汁、浆)的还应设定原料清理棚(与后面工艺流程合理防护)。
针对有后杀菌加工工艺的,灌装防护棚可建在“准清理工作棚”,杀菌棚可建在“一般工作棚”。
第七十七条 生产制造场地或生产制造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七十八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清理工作棚应达到相对应气体洁净度等级规定,为10千级清理棚。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除以上规定:应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的灌装机器设备;应用灌装和封盖(密封)都是在无菌检测密闭式自然环境下开展的灌装机器设备;非立即喝商品[如食品类工业级提取液(汁、浆)、食品类工业级饮料浓浆]。
第七十九条 准清理工作棚及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配有气体解决设备和室内消毒设备。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八十条 生产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果(蔬)预备处理设备(适用立即以蔬菜水果为原料)、果汁机或造纸机(适用立即以蔬菜水果为原料)、水净化设备、配制设备(需配制的)、储槽、杀菌机器设备、全自动灌装封盖机器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管路设备清洗消毒杀菌设备。
萃取果蔬汁(浆)的生产设备一般包含:果(蔬)预备处理设备:资金周转与运输设备、清洗设备、选择机;制汁或造纸机器设备:果汁机、磨桨机;原材料运输和储存设备:原材料泵、存储罐;专业设备:压滤机(清汁)、特制机(浆)、离心脱水机(浆、浊汁);萃取与灌装机器设备:浓缩机(仅对于萃取果蔬汁(浆))、杀菌机、灌装机;管路与原材料罐的清理、消毒杀菌设备。
第八十一条 检测机器设备一般应具备: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阿贝折光仪(或密度仪)、酸碱滴定设备、电子分析天平(0.1mg)及相应的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八十二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果蔬汁(浆)一般包含:原料蔬菜水果预备处理(以蔬菜水果为原料)、打汁(以蔬菜水果为原料)、回应(清汁)、过虑(清汁)、磨浆(蔬菜水果浆)、杀菌、离心式(浊汁)、稀释液(以萃取果蔬汁浆为原料)、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萃取果蔬汁(浆)一般包含:原料蔬菜水果预备处理、打汁、回应(清汁)、过虑(清汁)、磨浆(萃取浆)、杀菌、离心式(浊汁)、萃取、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果蔬汁类饮料一般包含:蔬菜水果预备处理(以蔬菜水果为原料的)、打汁(以蔬菜水果为原料的)、稀释液(以萃取果蔬汁浆为原料)、配制、杀菌、灌装封盖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实际商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八十三条 果蔬汁类以及饮料制造业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解决后的水应做到生产工艺流程规定,监管并纪录各类指标值。
以新鮮蔬菜水果为原料的,应严苛按规范及相关要求操纵原料农药残留、污染物质及其烂掉率,操纵真菌毒素并纪录;应该有挑拣工艺流程,除去欠佳、病害蔬菜水果及脏东西,严控原料烂掉率;应充足清理,严苛监管粉碎、造纸等技术主要参数,确保解决后做到生产工艺流程规定,并纪录。
有配制加工工艺的,应操纵并纪录加料类型、总数及其加料次序;原辅材料资金投入运输系统软件需有适合规格型号的过滤装置或别的等效电路的去杂对策;依据加工工艺规定,开展拌和、加温、隔热保温等使用的,应监管和纪录有关加工工艺主要参数。
有杀菌工艺流程的,严苛监管危害杀菌实际效果的技术主要参数(如杀菌溫度、時间等)并纪录,杀菌机器设备应按时校正并纪录,针对杀菌实际效果开展监管并纪录。
灌装封盖时,在商品灌装前要设定脏东西控制方法,操纵灌装溫度,依照净重要求定量分析灌装;封盖(口)应操纵封盖扭距、封盖工作压力等封盖密闭性主要参数,保证产品密封性。灌装封盖后解决产品的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八十四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八十五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八十六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自来水应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
常用的新鲜水果(蔬菜水果)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和相对应产品规范的规定,并操纵污染物质、烂掉率和真菌毒素并纪录。浓缩汁(浆)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GB 17325)及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水果汁中不可与此同时添加食用糖和怪味剂,果汁添加的柑桔汁或果实及囊胞的量,不能超过可溶固体物质量的10%。
第八十七条 公司应创建产品秘方管理方案,注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规范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八十八条 公司应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原水的解决、配制、过虑、除菌、灌装、灯检、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萃取蔬果汁(浆)对原料预备处理、打汁、除菌、萃取、灌装等阶段开展监管。
污水处理工艺应要求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萃取蔬果汁应按照有关的输送情况开展运送,依据有关规定配置冷藏运输车;购置的萃取蔬果汁(浆)宜在0―4℃存储(无菌检测包裝产品以外),针对萃取浊汁等必须冷藏存储的原料,宜在-18℃下列存储,并监管。
配制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瓶(罐)、盖应按时开展微生物菌种监管(吹灌旋一体机器设备内置空罐除灰和瓶塞消毒杀菌作用的以外)。后除菌工艺流程应该有溫度、時间的纪录,并按时查验是不是到达规范规定。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确保生产制造场地、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产品及包裝在生产过程中被环境污染。
第八十九条 应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5)附则A《饮料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九十条 应制订检测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材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型式试验的管理规定。
蔬果汁类以及饮品公司的检验能力最少达到感观、可溶固体物质、可滴定管酸(产品中有该项目地)、菌数、黄曲霉菌(产品中有该项目地)、酵母菌(产品中有该项目地)、大肠杆菌、pH值、高锰酸盐指数(有此加工工艺的)、浊度(必需时)、不可溶固体物质(产品中有该项目地)、透光度(产品中有该项目地)、颜色值(产品中有该项目地)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测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测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测方式开展确定。
第九十一条 检测管理方案应要求型式试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产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测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型式试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检测
第九十二条 按所申请蔬果汁类以及饮品的种类(蔬果汁(浆)、萃取蔬果汁(浆)、果蔬汁(浆)类饮品)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产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测。蔬果汁类以及饮品含有橙、柑、橘汁、山楂汁的,为必检种类。
第九十三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承担;检测新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规范、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六章蛋白饮料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九十四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蛋白饮料产品包含以乳或奶制品,或有一定蛋白质含量的绿色植物的果子、种籽或内果皮等为原料,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液态饮品。蛋白饮料生产许可证类型序号0605,包含:含乳饮料、绿色植物蛋白饮料、复合型蛋白饮料。
第九十五条 含乳饮料就是指以生乳或奶制品为关键原料,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产品,包含:配置型含乳饮料、发醇型含乳饮料、乳酸饮料等。
第九十六条 绿色植物蛋白饮料就是指以一种或多种多样带有一定蛋白的绿色植物果子、种籽或内果皮等为原料,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产品,如:酸奶(乳)、豆桨、酸奶(乳)饮品、椰子水(乳)、杏仁露(乳)、核桃露(乳)、花生露(乳)等。
第九十七条 复合型蛋白饮料就是指以乳或奶制品,和一种或多种多样带有一定蛋白的绿色植物果子、种籽或内果皮等为原料,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产品。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
第九十八条 生产制造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测棚等)、一般工作棚(原料解决、仓储物流棚、污水处理棚、外包装盒等)、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调料棚、乳酸菌发酵棚、菌种塑造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等)。
针对有后除菌加工工艺的,灌装防护棚可建在“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可建在“一般工作棚”。
第九十九条 生产制造场地或生产制造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一百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清理工作棚应达到相对应气体洁净度等级规定,为10千级清理棚。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除以上规定:应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的灌装机器设备;应用灌装和封盖(密封)都是在无菌检测密闭式自然环境下开展的灌装机器设备。
第一百零一条 准清理工作棚及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配有气体解决设备和室内消毒设备。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原料预备处理设备(适用绿色植物蛋白饮料)、磨浆机或微粉机或等效电路的研磨设备(适用绿色植物蛋白饮料)、压滤机或离心脱水机(适用绿色植物蛋白饮料)、储槽、发酵设备(适用发醇型产品)、高压均质机、灭菌设备、全自动灌装封盖机器设备、水净化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等。
第一百零三条 检测机器设备一般应具备: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定氮设备、酸度计(水果罐头制作工艺的)、电子分析天平(0.1mg)及相应的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一百零四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蛋白饮料一般包含:原料预备处理、发醇(有发酵加工工艺的)、造纸(有该工序的)、过虑减压蒸馏(绿色植物蛋白饮料)、配制、匀质、除菌灌装封盖(灌装封盖杀菌)、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实际产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一百零五条 蛋白饮料制造业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解决后的水应做到生产工艺流程规定,监管并纪录各类指标值。
原辅材料应严苛按规范及相关要求操纵农残、微生物菌种及黄曲霉毒素;加强挑选工艺管理,选择除去头发、石头、金属材料等物理学性伤害;选用杏仁等带有纯天然内毒素的原料生产加工绿色植物蛋白饮料时,应加强对脱毒工艺流程的管理方法,泡浸脱毒液特工应按时拆换。
有配制加工工艺的,应操纵并纪录加料类型、总数及其加料次序;原辅材料资金投入运输系统软件需有适合规格型号的过滤装置或别的等效电路的去杂对策;依据加工工艺规定,开展拌和、加温、隔热保温等使用的,应监管和纪录有关加工工艺主要参数。
有匀质加工工艺的,应监管危害匀质实际效果的主要参数,如工作压力、時间等,确保产品的可靠性。
有除菌工艺流程的,严苛监管危害除菌作用的技术主要参数(如除菌溫度、時间等)并纪录,灭菌设备应按时校正并纪录,针对除菌实际效果开展监管并纪录。
灌装封盖时,在产品灌装前要设定脏东西控制方法,操纵灌装溫度,依照净重规定定量分析灌装;封盖(口)应操纵封盖扭距、封盖工作压力等封盖密闭性主要参数,保证产品密封性。灌装封盖后解决产品的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一百零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测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一百零七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自来水应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
应用的原料乳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 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644)等有关规定;绿色植物蛋白饮料的原料(黄豆、花生仁等)应合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蛋白饮料不可应用乳或奶制品之外的动物蛋清。应用菌种的产品,菌种务必合乎《可用作食物的菌种名册》等国家相关要求,不可应用基因变异或成键的菌种,菌种在建成投产应用前需要严格要求检测其特点,保证其活力和未受别的霉菌环境污染。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应创建产品秘方管理方案,注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规范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应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原水的解决、配制、过虑减压蒸馏(有此加工工艺必须时)、除菌、灌装、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污水处理工艺应要求污水处理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
针对选用生乳为原料的产品,生乳在挤奶水后2钟头内要减温至0―4℃,选用隔热保温奶罐车立即运送;生乳到厂后应立即开展生产加工,假如无法妥善处理,应该有冷冻存储设备,开展溫度及有关技术指标的检测,并纪录。以黄豆为原料的蛋白饮料生产过程中的除菌抗压强度应合乎黄豆蛋白酶的消灭抗压强度规定;花生米、核桃肉、甜杏仁等大豆蛋白原料等应存储在透风干躁条件下,防止生虫、发霉及空气氧化。针对直投式发醇用菌种应依据菌种的特点存储在合适溫度,以维持菌种的魅力,在其中制氢菌种(液体菌种)宜存储在-40℃至-55℃,干冻菌种(砂桨菌种)宜存储在-4℃至-18℃,并监管记录存储溫度。
配制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后除菌工艺流程应该有溫度、時间的纪录,并按时查验是不是到达规范规定。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确保生产制造场地、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产品及包裝在生产过程中被环境污染。
第一百一十一条 应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5)附则A《饮料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应制订检验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形式检验的管理规定。
果汁饮料的检验工作能力最少达到感观、蛋白、乳酸菌饮料数(活菌性产品)、菌数、大肠杆菌、pH值、高锰酸盐指数(有此加工工艺的)、浊度(必需时)等工程的测量。
企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验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验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验方式开展确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检验管理方案应要求形式检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产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验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形式检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检验
第一百一十四条 按所申请果汁饮料的种类(含乳饮料、绿色植物果汁饮料、复合型果汁饮料)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产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验汇报真实有效承担;检验新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规范、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七章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一百一十六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固体饮料产品就是指以糖、乳或奶制品、蛋或蛋制品、水果汁或植物提取等为关键原料,加上少量的辅材或食用添加剂做成的供冲调喝的固态产品。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类型序号0606,包含:口味固体饮料、蛋清固体饮料、蔬菜水果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现磨咖啡固体饮料、巧克力粉固体饮料和别的固体饮料。
口味固体饮料就是指以食用明胶(料)、糖(包含食用糖和淀粉糖)、甜味素、怪味剂、植脂末等一种或几类化学物质做为调节口味关键方式,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
蛋清固体饮料就是指以乳和(或)奶制品,或带有一定蛋白质含量的绿色植物果子、种籽或果干或其产品等为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
蔬菜水果固体饮料就是指以蔬菜水果或其产品(蔬果汁、果蔬粉)等为关键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
茶固体饮料就是指以茶的萃取液或其提取液或同时以茶粉(包含速溶茶粉、碾磨茶粉)为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
现磨咖啡固体饮料就是指以咖啡生豆及现磨咖啡产品(碾磨咖啡粉、现磨咖啡的萃取液或其提取液、现磨咖啡等)为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
巧克力粉固体饮料就是指以可可豆为关键原料,加上别的食品类原辅料和(或)食用添加剂,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固体饮料,如朱古力固体饮料。
别的固体饮料就是指以上固体饮料以外的,以服用的原辅料、食用添加剂等生产加工制作而成的粉状、颗粒或小块等,供冲调喝的固态产品,如绿色植物固体饮料、谷类固体饮料、营养元素固体饮料、食用菌菌种固体饮料、别的等。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固体饮料产品不包括烹煮型现磨咖啡。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制造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验棚等)、一般工作棚(原料解决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等)、准清理工作棚(配料棚、干法干躁脱干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干式混和棚、包装棚等)。
第一百一十八条 生产制造场地或生产制造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配料棚、干躁脱干棚/混和棚、包装棚通道应设定洗手消毒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一百一十九条 清理工作棚依据不一样品种的固体饮料特性和技术规定各自制订不一样的气体洁净度等级规定,清理工作棚必不可少安裝初效与立效空气净化系统。
第一百二十条 准清理工作棚和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配有气体解决设备和室内消毒设备。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一百二十一条 生产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混和配料机器设备、烘焙食品机器设备(有该工序的)、干躁固液分离设备(干式不适合)、自动包装机器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等。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一般应具备的检验机器设备包含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灭菌锅、微生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定氮设备(适用蛋清型固体饮料)、烘干箱、电子分析天平(0.1mg)和天平秤(0.1g)、相对应特征指标值的机器设备(在出厂需检特征指标值新项目时)等。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一般包含干法加工工艺和湿法加工工艺。干法加工工艺一般包含:原料工程验收、配制、除菌(萃取)、脱干干躁、制冷、成形包裝。干式加工工艺一般包含:原料工程验收、材料准备、错料和包裝。
实际产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一百二十四条 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原辅料应制订来料检验报告检验方案,并按我国有关标准规定或企业内控规范规定抽样检验、纪录,按标识标示规定开展存储。
第一百二十五条 干法加工工艺的配制操纵。原辅料经核查相关信息内容后,传至配料棚。食用添加剂及食品类营养强化剂专职人员负责,并对添加物及营养强化剂的名字、生产批号等开展严苛核查,精确称重并纪录。
除菌(萃取)操纵。产品除菌溫度、除菌時间应调节在机器设备主要参数区域内,并纪录。
脱干干躁操纵。喷雾干燥机工艺流程应严控蒸气、水的应用,以减小有危害微生物菌种的繁育。
制冷操纵。制冷减温应在清理工作棚作业,制冷后的产品应选用粉仓等密闭式储存机器设备存储。
成形包裝操纵。根据不锈钢筛网、磁栅或X射线探测器等开展脏东西操纵,并配置去除机器设备,确保包裝后的产品不带有金属材料和其它脏东西。包裝后的产品应抽样并开展密闭性检测,按产品规范规定开展检验,达标后才可海关放行。
第一百二十六条 干式加工工艺的材料准备操纵。解决原辅料的名字、规格型号、是不是达标、外包装盒有绿色环保等开展确定。材料准备棚与入料棚中间应开设单独的缓存解决棚,搞好原材料外包装盒的除灰。解包全过程中,应留意包装袋对外开放袋碎渣及绳线的静电吸附,按时对解包入料棚开展环境卫生清除,查验原材料包装袋有没有损坏,发觉损坏或原材料结团等出现异常,应做退料解决。原材料去除外包装盒后通过清洁的安全通道进到清理工作棚。
错料操纵。秘方由专职人员派发管理方法,保证秘方精确。配料全过程应保证原材料称重与秘方规定一致。全部配料(预混)生产制造及领料创建有关纪录,保证消息的追朔。与此同时依据必须对配料(如白糖)开展破碎解决。
混和操纵。激励执行混和整个过程机械自动化,无异常不用人工控制。混和加工工艺应确保材料的混和匀称性。混和后的半成品加工不可以外露在清理工作棚里,应选用粉仓等密闭式储存机器设备存储,做好标志,预留。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一百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应创建原辅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一百二十九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自来水应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生产制造用原辅料合乎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应创建产品秘方管理方案;应列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规范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一条 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中配制、脱干干躁(有此加工工艺时)、成形包裝、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产品质量开展监管。
配料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
生产制造棚要特别注意操纵烟尘度;产品没经我国可以不可选用辐照度解决。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并认证,确保生产制造场地、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产品及包裝在生产过程中被环境污染。
第一百三十二条 应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5)附则A《饮料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应制订检验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形式检验的管理规定。
检验工作能力最少达到感观、水份、蛋白(蛋清型固体饮料)、菌数、大肠杆菌、特征指标值(必须时)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验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验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验方式开展确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检验管理方案应要求形式检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产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验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形式检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检验
第一百三十五条 按所申请固体饮料的种类(口味固体饮料、蛋清固体饮料、蔬菜水果固体饮料、茶固体饮料、现磨咖啡固体饮料、巧克力粉固体饮料、别的固体饮料)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产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验。生产制造别的固体饮料的,按其他固体饮料的实际产品和产品规范加抽试品检验。
第一百三十六条 解决给予的检验汇报真实有效承担;检验新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规范、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八章别的饮料类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第一节批准范畴
第一百三十七条 执行食品类生产许可证监管的别的饮料类就是指乙酸乙酯成分不超过质量浓度为0.5%的产品,且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类型液态饮品产品。别的饮料类生产许可证类型序号0607,包含:现磨咖啡(类)饮品、植物饮料、口味饮品、健身运动饮料、营养元素饮料、动能饮料、电解质溶液饮料、饮料浓浆、别的类饮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现磨咖啡(类)饮料就是指以咖啡生豆和(或)现磨咖啡产品(碾磨咖啡粉、现磨咖啡的萃取液或其提取液、现磨咖啡等)为原料,可加上糖(食用糖、淀粉糖)、乳和(或)奶制品、植脂末、食用添加剂等,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液态产品。
第一百三十九条 绿色植物饮料就是指以绿色植物或植物提取为关键原料,加上或不加入别的食品类原料和食用添加剂,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液态产品,不包括蔬果汁类饮料、茶饮料和现磨咖啡饮料。
第一百四十条 口味饮料就是指以食用明胶(料)、糖(食用糖、淀粉糖)和(或)甜味素、酸值调理剂等中的一种或几类做为调节口味关键方式,经生产或发醇做成的液态产品。
第一百四十一条 健身运动饮料就是指营养元素以及成分能融入健身运动或精力主题活动群体的生理特征,能为人体及时补充水份、电解质溶液和动能,可被快速消化吸收的饮料。
第一百四十二条 营养元素饮料就是指加上少量的营养元素(食品类营养强化剂等),以填补身体营养成分需求的饮料。
第一百四十三条 动能饮料就是指带有一定的力量并加入适当营养元素或别的特殊成份,可填补人体能量必须、或加快动能释放出来和吸取的饮料。
第一百四十四条 电解质溶液饮料就是指加上矿物以及他营养元素,可加上糖和/或甜味素,以填补身体基础代谢耗费的电解质溶液的饮料。
第一百四十五条 饮料浓浆就是指以食品类原料和(或)食用添加剂为基本,经粗加工制作而成的,按一定占比自来水稀释液或溶解后添加二氧化碳即可喝的产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别的类饮料就是指以上各种未涉及的液态饮料产品。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制造棚就其洁净度规定一般分成:非食品生产解决棚(办公室棚、配电设备、驱动力武器装备、检验棚等)、一般工作棚(原料解决、污水处理棚、仓储物流棚、外包装盒棚等)、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调料棚、食用农产品清理消毒杀菌棚等)、清理工作棚(灌装防护棚)。
针对有后除菌加工工艺的,灌装防护棚可建在“准清理工作棚”,除菌棚可建在“一般工作棚”。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制造场地或生产制造棚入口应设定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
第一百四十九条 清理工作棚通道应设定二次换衣棚,洗手消毒、干手和(或)消毒杀菌设备,脱鞋(配戴鞋套)或劳保鞋靴消毒杀菌设备;清理工作棚应达到相对应气体洁净度等级规定,为10千级清理棚。合乎以下情况之一的,以上规定可免除:应用内置洁净棚及清洁自然环境全自动恢复功能的灌装机器设备;应用灌装和封盖(密封)都是在无菌检测密闭式自然环境下开展的灌装机器设备;非立即喝产品[如食品类工业级提取液(汁、浆)、饮料浓浆等]。
第一百五十条 准清理工作棚及清理工作棚应相对性密闭式,配有气体解决设备和室内消毒设备。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审查
第一百五十一条 生产设备依据具体加工工艺必须配置,一般包含:水净化设备、调料设备、过滤装置(需过虑的产品)、灭菌设备、生产制造设备清洗消毒杀菌设备、全自动灌装封盖机器设备、全自动喷码设备等。
第一百五十二条 检验机器设备一般应具备:无菌检测棚(或净化工作台)、杀菌釜、培养箱、烘干箱、高倍显微镜(或菌落计数器)、电子分析天平(0.1mg)、酸度计(需检pH新项目时)、相对应特征指标值的机器设备(在出厂需检特征指标值新项目时)及有关计量检定。
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应按生产流程设计方案,别的饮料一般包含:原料预备处理、发醇(有发酵加工工艺的)、配制(或不调配)、匀质(或不均匀质)、除菌、灌装封盖、灯检(或全自动检测)等。
现磨咖啡提取液包含咖啡生豆的蛋糕烘焙、检验、碾磨、获取、离心式、过虑、萃取、除菌和灌装封盖等工艺流程。
实际产品按公司具体生产流程生产制造,但其生产流程务必科学规范,合乎有关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 别的饮料制造业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开展操纵,原料(包含生产制造自来水)应保证处置后做到生产工艺流程规定,并纪录各类监管指标值。
对原料选用提纯加工工艺的,应监管纪录提纯的溫度、時间,过滤装置直径应合乎生产工艺流程规定;选用蒸制、造纸加工工艺要调节好原料的蒸制溫度、時间和工作压力。现磨咖啡提取液、绿色植物提取液(如下火茶提取液)等应在没有危害产品品质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存储,并对贮存主要参数开展监测和纪录。
有配制加工工艺的,应操纵并纪录加料类型、总数及其加料次序;原辅材料资金投入运输系统软件需有适合规格型号的过滤装置或别的等效电路的去杂对策;依据加工工艺规定,开展拌和、加温、隔热保温等使用的,应监管和纪录有关加工工艺主要参数。
有除菌工艺流程的,严苛监管危害除菌作用的技术主要参数(如除菌溫度、時间等)并纪录,灭菌设备应按时校正并纪录,针对除菌实际效果开展监管并纪录。
灌装封盖时,在产品灌装前要设定脏东西控制方法,操纵灌装溫度,依照净重规定定量分析灌装;封盖(口)应操纵封盖扭距、封盖工作压力等封盖密闭性主要参数,保证产品密封性。灌装封盖后解决产品的外型、灌装量、器皿情况开展查验。
第五节工作人员审查
第一百五十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食品安全专业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工作人员、生产制造工作人员(含立即从业供、管水工作人员)务必获得身心健康达标证实后才可入岗工作中,每一年最少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第六节管理方案核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应创建原辅材料、包装制品经销商审批规章制度,并按时开展审查评定;应在和经销商签署的协议中确立彼此负责的食品卫生安全义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应创建拿货检查纪录规章制度。生产制造自来水应合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以外)。生产制造用原辅材料合乎有关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应创建产品秘方管理方案,注明秘方中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的应用根据和要求需求量;所采用的食用添加剂、食品类营养强化剂、新原料应满足相对应产品规范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公示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应创建生产过程管理方案,对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配制、灌装(包裝)、清理消毒杀菌、贮运和支付等阶段开展监管。
污水处理工艺应要求污水处理过滤系统的清理拆换规定,制订解决后水的操控指标值并检测纪录;配制应该有核查,避免 加料类型和总数不正确;根据操纵pH值来避免 有危害细菌生长发育的,应调整并保持pH值在4.6下列;应监管清洗的空罐(罐),保证密封密封性。
应建立合理的清理、消毒方法和管理方案并认证,确保生产制造场地、生产设备、包装材料、工作服装和工作人员的日常保洁和安全性,避免 产品以及包裝在生产过程中被环境污染。
第一百六十条 应根据《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饮料生产制造环境卫生标准》(GB 12695)附则A《饮料生产过程的微生物菌种监管程序流程手册》,有效设定环境卫生监管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应制订检验管理方案,包含对原辅材料、全过程、在出厂和形式检验的管理规定。
别的饮料类检验工作能力最少达到感观、特征指标值成分、菌数、大肠杆菌、甜度(必需时)、pH值、高锰酸盐指数(有此加工工艺的)、浊度(必需时)等工程的测量。
公司可以应用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但应确保检验效果精确。应用的快速检测方式及机器设备作出厂检验时,应按时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检验方式实现比照或是认证。快速检测結果不过关时,应应用标准的检验方式开展确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检验管理方案应要求形式检验的规定,半年最少开展1次(周期性产品每一年1次),变更关键原材料和重要生产工艺流程、停工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前、在出厂检验結果与正常的生产制造有很大区别时,应立即开展形式检验。
第七节研发产品检验
第一百六十三条 按所申请别的饮料的种类(现磨咖啡(类)饮料、绿色植物饮料、口味饮料、健身运动饮料、营养元素饮料、动能饮料、电解质溶液饮料、饮料浓浆、别的类饮料)和产品执行标准,各自从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的研发产品中提取具备象征性的试品检验。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解决给予的检验汇报真实有效承担;检验新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产品规范、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公示规定开展。
第九章附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命令)要求,取代生产量150瓶/分鐘下列(瓶容在250mL及下列)的炭酸饮料生产流水线;限定萃取果汁生产流水线。
第一百六十六条 饮料有关规范、检验新项目、标识标志及其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参照配件(资料性文档)。
第一百六十七条 本细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质监总局承担表述。
第一百六十八条 本细则自XXXX年XX月XX日起执行,原《饮料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废止。
配件:1.瓶(桶)装生活用水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2.瓶(桶)装生活用水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3.炭酸饮料(碳酸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4.炭酸饮料(碳酸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5.茶(类)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6.茶(类)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7.蔬果汁类以及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8.蔬果汁类以及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9.蛋清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10.蛋清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11.固态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12.固态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13.别的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14.别的饮料要求的检验项目与方式
15.饮料标识标志有关规定
16.饮料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配件1
瓶(桶)装生活用水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1 |
GB 19298 |
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包裝生活用水 |
2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3 |
GB 5749 |
日常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4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5 |
GB 19304 |
定形包裝饮用水公司生产制造环境卫生标准 |
6 |
GB 16330 |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管理标准 |
7 |
GB 4806.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钢制品 |
8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9 |
QB 2460 |
聚碳酸(PC)饮用储水罐 |
10 |
QB 2357 |
聚酯(PET)无汽矿泉水瓶 |
11 |
GB 10621 |
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 |
12 |
GB 25585 |
食品添加剂氯化钠 |
13 |
GB 2920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甘露醇 |
14 |
GB 25579 |
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钠 |
15 |
GB 22214 |
食品添加剂氯化钙 |
16 |
GB 2920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氢气 |
17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18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19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此表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2
瓶(桶)装饮用水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裝饮用水 |
GB/T 5750.4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8538 |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
2 |
pH值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5750.4 |
3 |
导电率 |
GB 17323附则A |
||
4 |
高锰酸钾溶液使用量 |
GB/T5750.7 |
||
5 |
耗氧(以O2计)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裝饮用水 |
GB /T 8538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
6 |
氟化物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5750.5 |
7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8 |
总砷 |
GB 5009.11 |
||
9 |
镉 |
GB 5009.15 |
||
10 |
汞 |
GB 5009.17 |
||
11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5009.16 |
||
12 |
硝酸盐(以NO2-计) |
GB /T 8538 |
||
13 |
磷酸盐(以NO3-计) |
GB /T 8538 |
||
14 |
挥发酚类(以甲酸计)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5750.5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 /T 8538 |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
15 |
氰化氢(以CN-计)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5750.5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
16 |
三氯甲烷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5750.10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 |
||
17 |
四氯化碳 |
GB 17323 |
罐装饮用矿泉水 |
GB/T 5750.8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 |
||
18 |
高锰酸盐指数(分散氯)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T 5750.11 |
19 |
矿物质机油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20 |
阳离子金属切削液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 /T 8538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
21 |
溴酸盐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 /T 8538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
22 |
总β放射性物质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T 5750.13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8538 |
||
23 |
钡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24 |
碘化物 |
|||
25 |
氟化物(以F-计) |
|||
26 |
铬 |
|||
|
铜 |
|||
27 |
锂 |
|||
28 |
锰 |
|||
29 |
镍 |
|||
30 |
硼酸盐(以B计) |
|||
31 |
偏硅酸 |
|||
32 |
溶解性总固体 |
|||
33 |
锶 |
|||
34 |
锑 |
|||
35 |
硒 |
|||
36 |
锌 |
|||
37 |
银 |
|||
38 |
分散二氧化碳 |
|||
39 |
226镭放射性物质 |
|||
40 |
总α放射性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
GB/T 5750.13 |
41 |
大肠杆菌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裝生活用水 |
GB 4789.3 第二法 |
GB 8537 |
喝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
42 |
粪链球菌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43 |
铜绿假单胞菌 |
GB 1929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裝生活用水 |
GB /T 8538 |
GB 8537 |
喝天然矿泉水 |
|||
44 |
产气荚膜梭菌 |
GB 8537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GB /T 8538 |
45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通则 |
/ |
此表参考包裝生活用水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3
碳酸饮料(汽水)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1 |
GB/T 10789 |
饮品通则 |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2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公司生产制造标准 |
3 |
GB/T 10792 |
碳酸饮料(汽水) |
4 |
GB 5749 |
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5 |
GB 4806.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钢制品 |
6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7 |
GB 4806.9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金属材质及产品 |
8 |
GB 10621 |
食用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 |
9 |
GB 8817 |
食用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
10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11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12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13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通则 |
14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 |
此表为碳酸饮料(汽水)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4
碳酸饮料(汽水)类规范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
GB 7101表1 |
GB/T 10792 |
碳酸饮料(汽水) |
GB/T 10792中6.1 |
||
2 |
二氧化碳气容积 |
GB/T 10792 |
碳酸饮料(汽水) |
GB/T 10792中6.2.1 GB 12143.4(仲裁法) |
3 |
水果汁成分 |
GB/T 10792 |
碳酸饮料(汽水) |
/ |
4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5 |
锡(镀锡薄板容器包裝) |
GB 5009.16 |
||
6 |
菌落总数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
GB 4789.2 |
7 |
大肠杆菌 |
GB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8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9 |
酵母菌 |
|||
10 |
食用添加剂 |
GB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1 |
营养强化剂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2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参考汽水(碳酸饮料)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5
茶(类)饮品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规范名字 |
1 |
GB/T 10789 |
饮品细则 |
2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
3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公司生产制造标准 |
4 |
GB/T 21733 |
饮品 |
5 |
GB 5749 |
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6 |
QB/T 4068 |
食品类工业级茶提取液 |
7 |
GB/T 9833.1 |
普洱散茶第1一部分:花茶砖 |
8 |
GB/T 9833.2 |
普洱散茶第2一部分:黑砖茶 |
9 |
GB/T 9833.3 |
普洱散茶第3一部分:茯茶 |
10 |
GB/T 9833.4 |
普洱散茶第4一部分:康茶砖 |
11 |
GB/T 9833.5 |
普洱散茶第5一部分:沱茶 |
12 |
GB/T 9833.6 |
普洱散茶第6一部分:紧茶 |
13 |
GB/T 9833.7 |
普洱散茶第7一部分:金尖茶 |
14 |
GB/T 9833.8 |
普洱散茶第8一部分:米茶砖 |
15 |
GB/T 9833.9 |
普洱散茶第9一部分:青砖茶 |
16 |
GB/T 13738.1 |
绿茶笫1一部分:工夫红茶 |
17 |
GB/T 13738.2 |
绿茶第2一部分:工夫红茶 |
18 |
GB/T 13738.3 |
绿茶第3一部分:小种红茶 |
19 |
GB/T 14456.1 |
绿茶叶笫1一部分:基本上规定 |
20 |
GB/T 14456.2 |
绿茶叶第2一部分:尖叶种绿茶叶 |
21 |
GB/T 21726 |
黄茶 |
22 |
GB/T 22291 |
白牡丹茶 |
23 |
GB/T 22292 |
茉莉茶 |
24 |
GB/T 30357.1 |
乌龙第1一部分:基本上规定 |
25 |
GB/T 30357.2 |
乌龙第2一部分:铁观音茶叶 |
26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27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物应用规范 |
28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质限量 |
29 |
GB 276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化肥较大残余限量 |
30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病原菌限量 |
31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32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标识细则 |
33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为茶(类)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6
茶(类)饮料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T 21733 |
茶饮料 |
GB/T 21733中6.1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7101表1 |
||
2 |
茶氨酸 |
GB/T 21733 |
茶饮料 |
GB/T 21733附则A |
3 |
咖啡碱 |
GB/T 5009.139 |
||
4 |
水果汁含量 |
果汁含量按GB/T 16771 |
||
5 |
蛋白 |
GB 5009.5 |
||
6 |
二氧化碳 |
GB/T 10792中6.2.1 |
||
7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质限量 |
GB 5009.12 |
8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5009.16 |
||
9 |
菌数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4789.2 |
10 |
大肠杆菌 |
GB/T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11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12 |
酵母菌 |
|||
14 |
沙门菌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病原菌限量 |
GB 4789.4 |
15 |
橙黄色金黄葡萄球菌 |
GB 4789.10第二法 |
||
16 |
食品添加物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7 |
食品营养成分加强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8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标识细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参考茶饮料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7
蔬果汁类以及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1 |
GB/T 10789 |
饮料细则 |
2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3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公司生产制造标准 |
4 |
GB 1732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级萃取果蔬汁(浆) |
5 |
GB 5749 |
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6 |
GB/T 31121 |
果蔬汁类以及饮料 |
7 |
GB/T 18963 |
萃取果汁 |
8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9 |
GB/T 21731 |
橙汁及果汁饮料 |
10 |
GB/T 30884 |
苹果醋饮料饮料 |
11 |
SB/T 10197 |
原水果汁通用技术标准 |
12 |
NY/T 874 |
红萝卜汁 |
13 |
SL 353 |
沙棘原水果汁 |
14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15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物应用规范 |
16 |
GB 276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定 |
17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质限定 |
18 |
GB 276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化肥较大残余限定 |
19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病原菌限定 |
20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21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标识细则 |
22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为果蔬汁类以及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8
果蔬汁类以及饮料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7101表1 |
GB/T 31121 |
果蔬汁类以及饮料 |
GB/T 31121中6.2 |
||
GB/T 30884 |
苹果醋饮料饮料 |
GB/T 30884中5.1 |
||
GB/T 21731 |
果汁及橙汁饮料 |
GB/T 21731中6.1 |
||
GB/T 18963 |
萃取果汁 |
GB/T 18963中6.4 |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GB/T 21730中5.2 |
||
SL 353 |
沙棘原水果汁 |
SL 353中4.1 |
||
SB/T 10089 |
萃取柑橘汁 |
SB/T 10089中5.1 |
||
SB/T 10200 |
红提浓缩汁 |
SB/T 10200中6.1 |
||
SB/T 10201 |
奇异果浓缩汁 |
SB/T 10201中5.1 |
||
SB/T 10202 |
山楂果浓缩汁 |
SB/T 10202中4.1 |
||
SB/T 10197 |
原水果汁通用技术标准 |
SB/T 10197中5.1 |
||
NY/T 707 | 芒果汁 |
NY/T 707中4.1 |
||
NY/T 873 |
菠萝汁 |
NY/T 873中4.1 |
||
NY/T 874 |
红萝卜汁 |
NY/T 874中5.1 |
||
2 |
颜色值 |
GB/T 18963 |
浓缩果汁 |
GB/T 18963中6.10 |
3 |
浑浊度 |
GB/T 18963中6.9 |
||
4 |
可靠性实验 |
GB/T 18963中6.17 |
||
6 |
透光度 |
GB/T 18963中6.8 |
||
8 |
花萼片和焦片数 |
GB/T 18963中6.7 |
||
9 |
不可溶固形物 |
GB/T 18963中6.11 |
||
10 |
阿拉伯胶 |
GB/T 18963-2012中6.15 |
||
11 |
可滴定管酸(以葡萄糖酸计) |
GB/T 12456-2008 |
||
12 |
木薯淀粉 |
GB/T 18963-2012中6.16 |
||
13 |
乙酸乙酯 |
GB/T 12143-2008 |
||
14 |
氨基氮 |
SB/T 10089 |
浓缩柑橘汁 |
GB/T 12143-2008 |
15 |
可溶固形物 |
GB/T 31121 |
蔬果汁类以及饮品 |
GB/T 12143-2008 |
GB/T 21731 |
果汁及橙汁饮料 |
|||
GB/T 18963 |
浓缩苹果汁 |
|||
GB/T 21730 |
浓缩果汁 |
|||
GB/T 18963 |
浓缩苹果汁 |
|||
SL 353 |
沙棘原水果汁 |
|||
SB/T 10089 |
浓缩柑橘汁 |
|||
SB/T 10199 |
iPhone浓缩汁 |
SB/T 10203 |
||
SB/T 10200 |
红提浓缩汁 |
|||
SB/T 10201 |
奇异果浓缩汁 |
|||
SB/T 10202 |
山楂果浓缩汁 |
|||
SB/T 10197 |
原水果汁通用技术标准 |
|||
SB/T 10198 |
浓缩水果汁通用技术标准 |
|||
NY/T 707 |
芒果汁 |
GB/T 12143-2008 |
||
NY/T 873 |
菠萝汁 |
|||
NY/T 874 |
红萝卜汁 |
|||
16 |
葡萄糖 |
GB/T 21731 |
果汁及橙汁饮料 |
GB/T 21730-2008附则A |
葡萄糖(还原后) |
GB/T 21730 |
浓缩果汁 |
GB/T 21730中附则A |
|
17 |
β-胡罗卜素(以原果实计) |
NY/T 874 |
红萝卜汁 |
GB/T 5009.83 |
18 |
水果汁成分(还原后) |
GB/T 21730 |
浓缩果汁 |
GB/T 12143-2008 |
19 |
水果汁成分 |
GB/T 21731 |
果汁及橙汁饮料 |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
NY/T 101 |
山楂汁 |
GB/T 19416 |
||
20 |
葡萄糖水 |
GB/T 21731 |
橙汁及橙汁饮料 |
GB/T 21730-2008附则A |
葡萄糖水(复原后)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
21 |
葡萄糖(复原后)/果糖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
葡萄糖水/葡萄糖 |
GB/T 21731 |
橙汁及橙汁饮料 |
||
22 |
绵白糖 |
GB/T 21731 |
橙汁及橙汁饮料 |
|
蔗糖(复原后) |
GB/T 21730 |
浓缩橙汁 |
||
23 |
总酸 |
GB/T 30884 |
苹果醋饮料 |
GB/T 12456 |
SB/T 10198 |
浓缩汁通用技术标准 |
|||
NY/T 874 |
红萝卜汁 |
|||
SB/T 10200 |
红提浓缩汁 |
|||
SB/T 10089 |
萃取柑橘汁 |
|||
SB/T 10202 |
山楂果浓缩汁 |
|||
NY/T 707 |
芒果汁 |
|||
NY/T 873 |
菠萝汁 |
|||
24 |
葡萄糖酸 |
GB/T 30884 |
苹果醋饮料 |
GB/T 5009.157 |
25 |
柠檬酸钠 |
|||
26 |
乳酸 |
SN/T 2007-2007 |
||
27 |
分散矿酸 |
GB/T 5009.41 |
||
28 |
调料规定 |
GB/T 30884中4.3 |
||
29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30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6 |
31 |
展青霉素 |
GB 276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真菌毒素限定 |
GB/T 5009.185 |
32 |
菌数 |
GB 7101 GB1732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工业级萃取蔬果汁(浆) |
GB 4789.2 |
33 |
大肠杆菌 |
GB/T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34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35 |
酵母 |
|||
36 |
商业无菌 |
GB/T 4789.26 |
||
37 |
沙门菌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病原菌限定 |
GB 4789.4 |
38 |
橙黄色金黄葡萄球菌 |
GB 4789.10 |
||
39 |
营养强化剂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40 |
食用添加剂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41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参考蔬果汁类以及饮品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9
蛋清饮料生产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1 |
GB 10789 |
饮料细则 |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2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公司优良生产标准 |
3 |
GB 5749 |
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4 |
GB/T 21732 |
含乳饮料 |
5 |
GB/T 30885 |
大豆蛋白饮料酸奶和豆奶饮料 |
6 |
GB/T 31324 |
大豆蛋白饮料杏仁露 |
7 |
GB/T 31325 |
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
8 |
QB/T 2300 |
大豆蛋白饮料椰子水及还原椰子水 |
9 |
QB/T 2439 |
大豆蛋白饮料花生仁乳(露) |
10 |
QB/T 4222 |
复合型蛋清饮料 |
11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大豆蛋白饮料 |
12 |
NY/T 799 |
发醇型含乳饮料 |
13 |
GB 4806.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钢制品 |
14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15 |
GB 4806.9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金属材质及产品 |
16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添加剂应用规范 |
17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18 |
GB 276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化肥较大残余限定 |
19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病原菌限定 |
20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21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22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为蛋清饮料生产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10
蛋清饮料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7101表1 |
GB/T 21732 |
含乳饮料 |
GB/T 21732中6.1 |
||
GB/T 30885 |
大豆蛋白饮料酸奶和豆奶饮料 |
/ |
||
QB/T 2300 |
大豆蛋白饮料椰子水及还原椰子水 |
QB/T 2300中5.1 |
||
GB/T 31325 |
大豆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
/ |
||
GB/T 31324 |
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 |
/ |
||
QB/T 2439 |
大豆蛋白饮料花生仁乳(露) |
QB/T 2439中4.1 |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大豆蛋白饮料 |
SB/T 10506中7.1 |
||
NY/T 799 |
发醇型含乳饮料 |
NY/T 799中5.1 |
||
2 |
总固体物质 |
GB/T 30885 |
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品 |
GB/T 30885中5.3 |
3 |
pH |
QB/T 2439 |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
GB/T 10786 |
4 |
非脂乳固体 |
NY/T 799 |
发醇型含乳饮料 |
GB 5413.39 |
5 |
酸值 |
GB 5413.34 |
||
6 |
可溶固体物质 |
QB/T 2439 |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
QB/T 2439中4.3.1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植物蛋白饮料 |
GB/T 12143.1 |
||
QB/T 2300 |
植物蛋白饮料椰子汁及还原椰子汁 |
|||
7 |
蛋白 |
GB/T 21732 |
含乳饮料 |
GB 5009.5 |
GB/T 30885 |
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品 |
|||
QB/T 2300 |
植物蛋白饮料椰子汁及还原椰子汁 |
|||
GB/T 31325 |
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
|||
GB/T 31324 |
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 |
|||
QB/T 2439 |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植物蛋白饮料 |
|||
NY/T 799 |
发醇型含乳饮料 |
|||
8 |
油酸/脂肪酸与总油酸占比 |
GB/T 31325 |
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
GB/T 31325附则A |
GB/T 31324 |
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 |
GB/T 31324附录A |
||
9 |
人体脂肪 |
GB/T 30885 |
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品 |
GB/T 5009.6 |
QB/T 2300 |
植物蛋白饮料椰子汁及还原椰子汁 |
|||
GB/T 31325 |
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 |
|||
GB/T 31324 |
植物蛋白饮料杏仁露 |
|||
QB/T 2439 |
植物蛋白饮料花生乳(露) |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植物蛋白饮料 |
|||
10 |
氰化氢(以甜杏仁等为原材料,以CN-计)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植物蛋白饮料 |
GB/T 5009.48(仅限于以甜杏仁等为原材料的饮品) |
11 |
脲酶实验(以黄豆为原材料) |
GB/T 30885 |
植物蛋白饮料豆奶和豆奶饮品 |
QB/T 2132-2008 附则A |
SB/T 10506 |
早餐工程食品类植物蛋白饮料 |
GB 5009.183 |
||
12 |
铅 |
GB 2762 |
食品卫生安全国标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13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5009.16 |
||
14 |
乳酸菌饮料 |
GB 7101 |
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饮品 |
GB 4789.35 |
15 |
菌数 |
GB 4789.2 |
||
16 |
大肠杆菌 |
GB/T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17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18 |
酵母菌 |
GB 4789.15 |
||
19 |
沙门菌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病原菌限定 |
GB 4789.4 |
20 |
橙黄色金黄葡萄球菌 |
GB 4789.10第二法 |
||
21 |
食品添加物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标准 |
依照相匹配标准 |
22 |
营养强化剂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标准 |
依照相匹配标准 |
23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标识通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此表参考果汁饮料相关产品标准,仅作参考。
配件11
营养粉生产制造涉及到的关键标准
编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字 |
1 |
GB/T 10789 |
饮品通则 |
2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3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公司优良生产制造标准 |
4 |
GB 5749 |
生活用水环境卫生标准 |
5 |
GB/T 29602 |
营养粉 |
6 |
GB/T 18738 |
速溶性豆粉和黑芝麻糊 |
7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8 |
GB 4806.9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触碰用金属材质及产品 |
9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物应用标准 |
10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质限定 |
11 |
GB 276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化肥较大残余限定 |
12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应用标准 |
13 |
GB 1488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制造通用性环境卫生标准 |
14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病原菌限定 |
15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标识通则 |
16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
此表为营养粉生产制造涉及到的关键标准,仅作参考。
配件12
营养粉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标准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
GB 7101表1 |
2 |
蛋白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品 |
GB 5009.5 |
3 |
水份 |
GB/T 29602 |
营养粉 |
GB 5009.3 |
4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5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5009.16 |
||
6 |
菌数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4789.2 |
7 |
大肠杆菌 |
GB/T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8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9 |
沙门菌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病原菌限定 |
GB 4789.4 |
10 |
橙黄色金黄葡萄球菌 |
GB 4789.10第二法 |
||
11 |
食用添加剂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2 |
营养强化剂 |
GB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3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参考固态饮料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13
别的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
编号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1 |
GB/T10789 |
饮料细则 |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2 |
GB 1269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优良生产制造标准 |
3 |
GB 5749 |
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4 |
GB 15266 |
健身运动饮料 |
5 |
GB/T 30767 |
现磨咖啡类饮料 |
6 |
GB/T 31326 |
绿色植物饮料 |
7 |
QB/T 2842 |
食用芦荟产品卢荟饮料 |
8 |
QB/T 4221 |
谷类类饮料 |
9 |
GB 4806.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钢制品 |
10 |
GB 4806.7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触碰用塑胶材料及产品 |
11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添加剂应用规范 |
12 |
GB 276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真菌毒素限定 |
13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14 |
GB 276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化肥较大残余限定 |
15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16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病原菌限定 |
17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18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此表为别的饮料生产制造涉及到的首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14
别的饮料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与方式
编号 |
检测新项目 |
标准号 |
规范名字 |
检测方式 |
1 |
感观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7101表1 |
GB 15266 |
健身运动饮料 |
GB 15266中5.1 |
||
GB/T 31326 |
绿色植物饮料 |
GB/T 31326中6.1 |
||
QB/T 4221 |
谷类类饮料 |
QB/T 4221中6.1 |
||
GB/T 30767 |
现磨咖啡类饮料 |
GB/T 30767中6.1 |
||
QB/T 2842 |
食用芦荟产品卢荟饮料 |
QB/T 2842中5.1 |
||
2 |
可溶固形物 |
GB 15266 |
健身运动饮料 |
GB 12143.1 |
QB/T 2842 |
食用芦荟产品卢荟饮料 |
|||
3 |
现磨咖啡固形物 |
GB/T 30767 |
咖啡类饮料 |
GB/T 30767中5.3 |
4 |
咖啡碱 |
GB/T 5009.139 |
||
5 |
绿色植物源液或提取液加上量 |
GB/T 31326 |
绿色植物饮料 |
GB/T 31326中5.3 |
6 |
固形物 |
|||
7 |
总膳食纤维 |
GB/T 5009.88 |
||
8 |
总固形物 |
QB/T 4221 |
谷类类饮料 |
QB/T 4221中6.2 |
9 |
总膳食纤维 |
GB/T 5009.88 |
||
10 |
核黄素 |
GB 15266 |
健身运动饮料 |
GB/T 5009.85 |
11 |
钾 |
GB/T 5009.91 |
||
12 |
抗坏血酸 |
GB 12143 |
||
13 |
尼克酸 |
GB/T 5009.84 |
||
14 |
钠 |
GB/T 5009.91 |
||
15 |
营养强化剂 |
GB 1488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营养强化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匹配规范 |
16 |
食用添加剂 |
GB 276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用规范 |
依照相应的方式 |
17 |
真菌毒素 |
GB 276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真菌毒素限定 |
依照相应的方式 |
18 |
铅 |
GB 276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污染物质限定 |
GB 5009.12 |
19 |
锡(电镀锡金属薄板器皿包裝) |
GB 5009.16 |
||
20 |
特征指标值 |
/ |
产品执行标准 |
依照相应的方式 |
21 |
标识 |
GB 7718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标识细则 |
/ |
GB 28050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细则 |
|||
22 |
菌数 |
GB 710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
GB 4789.2 |
23 |
大肠杆菌 |
GB/T 4789.3平板电脑计数法 |
||
24 |
黄曲霉菌 |
GB 4789.15 |
||
25 |
酵母菌 |
GB 4789.15 |
||
26 |
沙门菌 |
GB 299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类中病原菌限定 | GB 4789.4 |
27 |
橙黄色金黄葡萄球菌 |
GB 4789.10第二法 |
此表参考别的饮品相关产品规范,仅作参考。
配件15
饮品标识标志有关规定
一、瓶(桶)装生活用水类
瓶(桶)装饮用水的标识(含取名)中凡有明确或表达具备避免 病症功效;有虚报、夸大其词,使顾客误会或是欺诈性的文本、图型;标注“活性水、小分子团水、作用水、能量水”等相近內容;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禁标注內容的,不予以行政许可事项。
纯净水应合乎GB 8537的要求,标示水资源点名字;标示商品合格的界线指标值、溶解性总固体含量及其关键正离子(K 、Na 、Ca2 、Mg2 )的含量范畴;当氟含量超过1.0mg/L时,应标注“含氟量”字眼。
非水蒸气蒸馏加工工艺制造的矿泉水不可标注“纯净水”名字;在应用“初创名字”、“独特名字”、“型号名字”或“品牌名字”时,其产品名字后要用显眼字眼标明“喝矿泉水”。
当包裝生活用水中加入食用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字的相邻部位标示“加上食用添加剂用以调整口感”等相近字眼;包裝生活用水名字应真正、科学合理,不可以水之外的一种或数种成份来取名包裝生活用水。
二、汽水(碳酸饮料)、茶(类)饮品
果汁型汽水、果汁饮品应标明果汁含量,奶茶饮料应在标识上标志蛋白含量,茶提取液应在标识上标明稀释倍数。
三、蔬果汁类以及饮品
蔬果汁(浆)类饮品商品,应明显标明(原)果汁(浆)总含量或(原)蔬果汁(浆)总含量,标示部位应在“营养素参考值”周边部位或与产品名字在周转材料或器皿的同一展现版块。
放糖(包含食用糖和淀粉糖)的蔬果汁(浆)商品,应在产品名字【如××果汁(浆)】的相邻位置清楚地标明“放糖”字眼。
仅有合乎“宣称100%“规定的商品才可以在标识的任何位置标示“求的商品才蔬果汁(浆),不然只有在“营养素参考值”周边部位标示“蔬果汁含量:100%量。
若商品中增加了化学纤维、囊胞、果实、蔬菜水果粒等,应将含有(原)蔬果汁(浆)及添加剂的总含量合拼标示,并在后面以引号方式标示在其中添加剂(化学纤维、囊胞、果实、蔬菜水果粒等)的加入量,例如某果汁饮品的果汁含量为10%,加上果实5%,应标示为:总含量为15%(在其中果实加上量为5%)。
苹果醋饮料还应标明苹果醋饮料含量。
四、果汁饮料
蛋白饮料应合乎产品执行标准中的规定,标明蛋白含量;乳酸饮料商品应标示活菌(未除菌)型,或者非活菌(除菌)型,标志活菌(未除菌)型的商品乳酸菌饮料活菌数应≥白饮6CFU/g(mL)。
复合型果汁饮料应按照其商品宣称标示大豆蛋白增长率;椰子水及还原椰子水的成分表中应标明新鮮椰子鞋果实或椰子果肉食品如椰子果浆、椰子果粉等,若以椰子果肉制品或香料为原辅材料经生产加工制取的商品应标注为“还原椰子水”。
花生仁乳(露)商品还应标明可溶固体物质的含量。
五、营养粉
固体饮料标识应标注商品的冲泡或冲调方式;蔬果汁营养粉应标注果汁和(或)蔬果汁的含量,复合型商品应标注不一样果汁和(或)蔬果汁的混和占比;复合型蛋清营养粉应标注不一样蛋清由来的混和占比;果汁茶营养粉应标注果汁含量;豆粉(黑芝麻糊)应按规范标注“速溶性豆粉”或“黑芝麻糊”,并标注“×类×型”。
蔬果汁营养粉应标注果汁和(或)蔬果汁的含量,复合型商品应标注不一样果汁和(或)蔬果汁的混和占比。
复合型蛋清营养粉应标注不一样蛋清由来的混和占比。
果汁茶营养粉应标注果汁含量。
豆粉(黑芝麻糊)应按规范标注“速溶性豆粉”或“黑芝麻糊”,并标注“×类×型”。
六、别的饮品
运动饮料应标注可溶固体物质、钠、钾的含量范畴;谷类类饮品应标注相对应的产品类型名字,如谷类浓浆或谷物饮料。
配件16
饮品生产许可证核查规定
一、生产制造场地(共24分)
编号 |
审查新项目 |
审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审查优秀率 |
审查纪录 |
|
1.1 |
厂棚规定 |
1.维持生产制造场地干净整洁,周边无病虫害很多滋生的潜在性场地,无有危害废料及其烟尘、有害物质、放射性元素和别的扩散污染物。各种污染物无法绕开时理应必须的预防措施,能高效消除污染物产生的危害。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要求规定。 |
3 |
|
|
有污染物预防措施,但某些预防措施实际效果不显著。 |
1 |
||||||
无污染物预防措施,或是污染物预防措施无显著实际效果。 |
0 |
||||||
2.厂棚合理布局,各作用棚区划显著。日常生活棚与生产制造棚维持适度间距或隔开,避免 交差环境污染。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要求规定。 |
3 |
|
|
||
厂棚合理布局基本上有效,日常生活棚与生产制造棚距离较近或隔开不完全。 |
1 |
||||||
厂棚合理布局不科学,或是日常生活棚与生产制造棚相邻且未隔开,或是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 |
0 |
||||||
3.厂棚路面理应选用硬性原材料铺装,厂棚无扬尘治理或存水状况。厂棚园林绿化理应与生产制造棚维持适度间距,植物群落理应维护保养,避免 病虫害滋生。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要求规定。 |
3 |
|
|
||
厂棚自然环境略微不够。 |
1 |
||||||
厂棚自然环境不符合标准规定。 |
0 |
||||||
1.2 |
棚和棚 |
1.理应具备与生产加工的产品种类、总数相匹配的棚和棚,并依据生产工艺流程及清理水平的规定设计规划和区划工作棚,防止交差环境污染;棚里设定的检测棚理应与生产制造棚域隔开。 |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审查工作棚区划和洁净度规定 |
符合要求规定。 |
3 |
|
|
某些工作棚合理布局和区划不太有效。 |
1 |
||||||
棚总面积与室内空间不符合生产制造要求,或是各工作棚合理布局和区划不科学,或是检测棚未与生产制造棚域隔开。 |
0 |
||||||
2.棚维持清洁,顶篷、墙面和路面理应选用无毒性、无气味、防渗入、除霉、不容易损坏掉下来的原材料修建,便于清理;顶篷结构类型不利凝结水竖直滴下,外露食品类上边的管道理应有避免 尘土撒落及水珠爆出的对策;窗门理应合闭严实,隔水层、不形变,并有避免 病虫害入侵的对策。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要求规定。 |
3 |
|
|
||
棚清理水平及其顶篷、墙面、路面和窗门或是有关防护措施略有不够。 |
1 |
||||||
比较严重不符合规定规定。 |
0 |
||||||
1.3 |
库棚要求 |
1.库棚干净整洁,路面整平,便于维护保养、清理,避免 病虫害入侵和隐匿。必需时库棚理应设定相一致的溫度、环境湿度操纵等设备。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库棚干净整洁水平或是有关设备略有不够。 |
1 |
||||||
比较严重不符合规定规定。 |
0 |
||||||
2.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等原材料理应根据特性的不一样单设库棚或分棚储放。清洁液、消毒液、灭虫剂、润滑液、然料等原材料理应与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等原材料隔开置放。库棚内的原材料理应与墙面、路面维持适度间距,并明晰标志,避免 交差环境污染。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
原材料储放或标志略有不够。 |
1 |
||||||
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等与清洁液、消毒液、灭虫剂、润滑液、然料等材料未隔开储放;原材料无标志或标识错乱。 |
0 |
|
|
||||
3.有外接设备库房的,理应服务承诺外接设备库房合乎1.3.1、1.3.2条文的规定,并出示有关影象材料。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
服务承诺原材料或视频材料略不详细。 |
1 |
||||||
未提交服务承诺原材料或视频材料,或是影象材料存有匮乏。 |
0 |
二、机器设备设备(共33分)
编号 |
核查新项目 |
核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核查优秀率 |
核查纪录 |
|
2.1 |
生产设备 |
1.理应配置与生产加工的产品种类、总数相匹配的生产设备,机器设备的使用性能和精密度理应达到生产制造的规定。 |
第三节机器设备设备核查中生产设备的规定(需依据公司制造具体加工工艺)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某些机器设备的使用性能和精密度略有不够。 |
1 |
||||||
生产设备不符合生产制造规定。 |
0 |
||||||
2.生产设备日常保洁,直接接触食品类的机器设备、安全工器具材料理应无毒性、无气味、耐腐蚀、不容易掉下来,表层光洁、无速即,便于清洗维护保养和消毒杀菌。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
机器设备日常保洁水平或是机器设备材料略有不够。 |
1 |
|
|
||||
比较严重不符合规定规定。 |
0 |
||||||
2.2 |
给排水设备 |
1.食品工业用水的水体理应合乎GB 5749的要求,有特别要求的理应合乎相对要求。食品工业用水与别的不与食物了解的用水理应以彻底分开的管道运输,防止交差环境污染,各管道系统软件理应确立标志便于棚分。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供水管道路标志略有不够。 |
1 |
||||||
食品工业用水的水体不符合规定规定,或是供水管道路无标志或标识错乱,或是供水管道路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 |
0 |
||||||
2.棚里排水管道理应由清理水平高的棚域流入清理水平低的棚域,且有避免 倒流的对策。排水设备进出口设计方案有效并有避免 环境污染和病虫害入侵的对策。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
有关防护措施略有不够。 |
1 |
||||||
棚里排水管道流入不符合规定,或是有关防护措施匮乏。 |
0 |
||||||
2.3 |
消毒杀菌设备 |
理应配置对应的食品类、安全工器具和机器设备的清理设备,必需时配置对应的消毒杀菌设备。清理、消毒方式理应规避对食品类导致交差环境污染,应用的洗洁剂、消毒液应该合乎有关要求规定。 |
依照通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消毒杀菌设备略有不够。 |
1 |
||||||
消毒杀菌设施匮乏,或是消毒杀菌的方法、用具不符合规定规定。 |
0 |
||||||
2.4 |
废料储放设施 |
理应配备设计方案有效、避免 漏水、便于清洗的储放废料的专用型设施。棚里储放废料的设施和器皿理应标志清楚,不可与盛放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器皿混合使用。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废料储放设施及标志略微不够。 |
1 |
||||||
废料储放设施设计方案不科学,或是与盛放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器皿混合使用。 |
0 |
||||||
2.5 |
清洁卫生设施 |
生产制造场地或棚入口理应设定换衣棚,更衣棚理应确保工作服装与本人服饰以及他物件分离置放;棚通道及棚里必需处,理应按需设定脱鞋(配戴鞋套)设施或鞋靴消毒杀菌设施;清理工作棚通道理应设定与生产制造工作人员总数相符合的非手拉式洗手消毒、干手和消毒杀菌设施。洗手间不可与生产制造、包裝或储存等棚域立即连通。 |
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核查一部分环境卫生设施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清洁卫生设施略微不够。 |
1 |
||||||
清洁卫生设施比较严重不符合规定规定,或是洗手间与生产制造、包裝、存储等棚域立即连通。 |
0 |
||||||
2.6 |
自然通风设施 |
理应配备适合的自然通风、排气管设施,防止气体从清理水平规定低的工作棚域流入清理水平规定高的工作棚域;有效设定进风口部位,必需时理应安裝空气净化净化处理或除灰设施。自然通风设施理应便于清理、检修或拆换,并能避免 病虫害入侵。 |
依照细则及第二节生产制造场地核查一部分与洁净度相符合的空气净化净化处理或除灰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自然通风设施略微不够。 |
1 |
||||||
自然通风设施匮乏,或是不可以达到必需的空气净化净化处理、除灰、避免 病虫害入侵的要求。 |
0 |
||||||
2.7 |
照明灯具设施 |
棚里理应有足够的肯定光照或人力照明灯具,光泽度和色度应能达到生产制造和实际操作必须,灯源理应能使原材料展现真正的色调。在曝露食品类和原辅材料上方的照明灯具设施理应应用安全性型或有防护措施的照明灯具设施;如必须,还理应配备应急照明灯设施。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照明灯具设施或是防护措施略微不够。 |
1 |
||||||
照明灯具设施或是防护措施匮乏。 |
0 |
||||||
2.8 |
温度控制设施 |
理应依据生产制造的必须,配备适合的加温、制冷、冷藏及其用以检测溫度和操纵棚温的设施。 |
依照细则及第四节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中涵盖的温度控制规定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温度控制设施略微不够。 |
1 |
||||||
温度控制设施匮乏。 |
0 |
||||||
2.9 |
检验设备设施 |
自主检验的,理应具有与所检新项目相一致的检验棚和检验设备。检验棚理应合理布局,检验设备的总数、特性、精密度理应符合对应的检验要求。 |
第三节设备设施核查中检验设备的规定融合公司自身制订的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检验棚合理布局略不科学,或是检验设备特性略微不够。 |
1 |
|
|
||||
检验棚合理布局不科学,或是检验设备总数、特性、精密度不可以达到检验要求。 |
0 |
三、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共9分)
编号 |
核查新项目 |
核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核查优秀率 |
核查纪录 |
|
3.1 |
设备合理布局 |
生产制造设备应当生产流程井然有序排序,设计规划,有利于清理、消毒杀菌和维护保养,防止交差环境污染。 |
依据第四节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依照细则规定核查是不是方便清理、消毒杀菌和维护保养,防止交差环境污染。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某些设备合理布局不科学。 |
1 |
||||||
设备合理布局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 |
0 |
||||||
3.2 |
生产流程 |
1.理应具有有效的生产工艺,避免 生产过程中导致交差环境污染。生产流程理应与产品执行标准相一致。实行产品标准的,理应依规报备。 | 依据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核查是不是避免 生产过程中导致交差环境污染;依据强制产品执行标准或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看加工工艺是不是与规范符合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某些生产流程略有交叉式,或是略不符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 |
1 |
||||||
生产流程存有交叉式环境污染,或是不符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或是产品标准未依规报备。 |
0 |
||||||
2.理应制订需要的商品秘方、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确立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卫生安全重要环节。混配食用添加剂的商品秘方、有害物、高致病微生物菌种等的调节规定理应合乎食品标准的要求。 |
依据第四节机器设备合理布局和生产流程依照细则和公司自身制订的规定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
工艺文件略有不够。 |
1 |
||||||
工艺文件匮乏,或是混配食用添加剂的有关操纵规定不符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
0 |
四、人员管理方法(共9分)
编号 |
核查新项目 |
核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核查优秀率 |
核查记录 |
|
4.1 |
人员规定 |
理应配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性人员,确立其岗位职责。人员规定理应满足相关要求。 |
依照细则和第五节人员规定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人员岗位职责不太确立。 |
1 |
||||||
有关人员配置不够,或是人员规定不符合规定。 |
0 |
||||||
4.2 |
人员学习培训 |
理应制订员工培训方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环境卫生学习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入岗前理应通过专业培训,并考评达标。 |
依照细则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培训方案及方案实行略有不够。 |
1 |
||||||
无培训方案,或是已入岗的有关人员没经学习培训或考评不过关。 |
0 |
||||||
4.3 |
人员健康服务制度 |
理应创建从事人员健康服务制度,确立身患国务院办公厅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病症的或有显著肌肤损害未痊愈的人员,不可从业触碰立即通道食品类的工作中。从业触碰立即通道食品类工作中的食品生产人员理应每一年开展健康体检,获得健康证书后才可入岗工作中。 |
依照细则和第五节人员核查中身心健康规定相关内容核查 |
符合规定规定。 |
3 |
|
|
制度內容略有缺点,或是某些人员无法出示健康证书。 |
1 |
||||||
无制度,或是人员健康服务匮乏。 |
0 |
五、管理方法制度(共24分)
编号 |
核查新项目 |
核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核查优秀率 |
核查记录 |
||
5.1 |
拿货检查记录制度 |
理应创建拿货检查记录制度,并要求购置原辅材料时,理应检查供应者的许可证书和产品合格证书明,记录购置的原辅材料名字、规格型号、总数、生产制造日期或是生产日期、保存期、拿货日期及其供应者名字、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内容,储存有关记录和凭据。 |
第六节管理方法制度核查中拿货检查记录的有关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
5.2 |
生产制造过程控制制度 |
理应创建生产制造过程控制制度,确立原材料操纵(如领料单、加料等)、生产制造重要环节操纵(如生产制造工艺流程、设备维护、存储、包裝等)、检测操纵(如原材料检测、半成品加工检测、制成品在出厂检测等)及其运送和交货操纵的有关规定。 |
第六节管理方法制度核查中生产制造过程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某些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
||||||
5.3 |
在出厂检测记录制度 |
理应创建在出厂检测记录制度,并要求食品类在出厂时,理应检查在出厂食品类的检测合格证书和安全性情况,记录食品类的名字、规格型号、总数、生产制造日期或是生产日期、保存期、检测合格证号、市场销售日期及其销售产品者名字、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内容,储存有关记载和凭据。 |
第六节管理方法制度审查中检测管理方法制度的有关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
|
|||||
5.4 |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方法 |
1.理应创建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要求终止生产制造、招回和处理不安全食品的有关规定,纪录招回和通告状况。 |
按细则规定审查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
2.理应要求生产过程中发觉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加工、制成品中不合格品的监管规定和处理对策。 |
按细则规定审查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管理方法规定和处理对策略有不够。 |
1 |
|||||||
无有关要求,或是管理方法规定和处理对策匮乏。 |
0 |
|||||||
5.5 |
食品卫生安全自纠自查制度 |
理应创建食品卫生安全自纠自查制度,并要求对食品卫生安全情况按时做好查验点评,并依据评估結果采取有效的正确处理对策。 |
按细则规定审查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
5.6 |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计划方案 |
理应创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计划方案,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对策及向有关食品监管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的规定。 |
按细则规定审查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计划方案內容略有不够。 |
1 |
|||||||
无计划方案,或是计划方案內容匮乏。 |
0 |
|||||||
5.7 |
别的制度 |
应当最新法律法规、食品卫生标准及其审查实施方案要求,创建别的强化食品的管理方法制度。 |
第六节管理制度审查中第一条有关创建供应商审批制度的有关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3 |
|
|
|
某些制度內容略有不够。 |
1 |
|||||||
无制度,或是制度內容匮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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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汇报(共1分)
编号 |
核查新项目 |
核查內容 |
实施方案相匹配规定 |
评定标准 |
核查优秀率 |
核查纪录 |
|
6.1 |
研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汇报 |
理应递交合乎审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 研发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汇报。 |
第七节研发产品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 |
符合规定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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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不全。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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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检测合格汇报,或是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检测新项目不全。 |
0 |
全文参照:http://www.dcjjp.com/
上一条:从ISO14644-1:2015的改变见到的 下一条:美国联邦标准FS209E全文版(洁净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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